通知公告

关于四川轻化工大学党费专户评选开户银行结果公示

文字:计财处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时间:2019-11-25 字号:

关于四川轻化工大学党费专户评选开户银行结果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四川轻化工大学党费专户开户银行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确定。备选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按规定程序于2019年11月5日进行了综合评选。2019年11月12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会议议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为我校党费专户开户银行。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纪委监察处(电话:0813-5505625)实名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党费账户备选银行评委综合评分汇总表.png

附件2. 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2019]第153号.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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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2. 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2019]第153号.png  (0.34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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