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93号)、《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议、审核、公示,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评选出16名研究生获得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的向学校监察处、研究生部反映,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监察处:0813-5505625
研究生部: 0813-5505851
研究生部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附件1: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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