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6月
招聘非事业编制辅导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6月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公告》的规定和笔试考试结果,现将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6月招聘非事业编制辅导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刘玉如 祝 睿 左 雪 王可心 江彩义 聂 松 孙梦丽 王彦芳
黄 坤 黄 茗 梁 婷 刘 燕 杨 文
请上述人员于2019年7月8日9:00至11:30带上以下材料到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地址:汇南校区行政办公楼409办公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用A4纸自行填写、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辅导员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有效学位证、毕业证书的,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3-5505958。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19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