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17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公示
接上级团组织通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本次分配到我校的2017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名额为1名。经校团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结合2017年学校五四“自强之星”的评选结果,推荐胡侨同学参评2017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现将胡侨同学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校团委或学校纪委反映。
公示期: 即日起——2017年12月5日12:00
反映电话:0813-5506232、0813-5505629(团委)
0813-5505625、0813-5506118(纪委)
校团委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胡侨同学基本情况.doc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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