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
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中标单位完成项目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合同价结算。
三、报告要求
(一)编制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汇报版),该报告完全遵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包括五个方面: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毕业生就业主要特点;相关分析;毕业生就业发展趋势;对教育教学的反馈。
(二)编制2017毕业生就业与培养质量综合报告(对内分析版),报告内容包括:就业与培养质量整体分析与改进建议;多角度多层面分析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毕业生对母校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工作的评价;毕业生的升学和出国情况、创业及创业教育情况、求职情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学校评价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
2.提供2016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2.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 18日至7月 30 日18:00止。
(二)报名地点: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院街180号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213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08239917
(四)可以电话报名。
(五)请于2017年8月1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张老师处。
出具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提交含以下资料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须在文件袋外部正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系三证合一者无须提供) ;
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6.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提供招标方能有效监控数据采集的措施或数据追踪平台);
7.提供真实性的专业团队信息材料;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0.报价单;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开标事项
(一)开标时间:2017年8月 2日9:00
(二)开标地点: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其他
(一)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投标人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投标人的投标服务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的。
(二)中标人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附件:四川理工学院学院就业质量报告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