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陈贵靖等
3名同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
公 示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川理工学【2013】3号),经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拟授予陈贵靖等3名同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现予公示。
师生若有异议,请于5月5日前以实名向监察处、学生处反映情况。
监察处电话: 0813-5505625
学生处电话: 0813-5505827
学生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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